关于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 2020-2021医保年度参保缴费的...

2020-05-07 10:30
摘要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重疾补充保险”)是 2015 年深圳市政府推出的重大民生实事之一,旨在有效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由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主办。重疾补充保险 2020-2021 医保年度保费标准为 30 元/人/医保年度,保障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日。2020 年 5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可通过医保个人账户划扣、个人自费两种方式自愿办理参保缴费

关于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 2020-2021医保年度参保缴费的提示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重疾补充保险”)是 2015 年深圳市政府推出的重大民生实事之一,旨在有效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由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主办。重疾补充保险 2020-2021 医保年度保费标准为 30 //医保年度,保障时间为 2020  7  1 日至 2021  6  30日。2020  5  1 日至 2020  6  30 日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可通过医保个人账户划扣、个人自费两种方式自愿办理参保缴费,具体如下:

一、医保个人账户划扣方式参保

1.适用人群2020  5  31 日个人账户余额大于等于 5585.4 元且在2020  6 月未申请不参加重疾补充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

2.划扣时间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于 2020  7 月初进行个人账户统一划扣。

3.申请不参保办理方式

 1 ) 登 录 个 人 网 上 服 务 系 统 申 请 ( 网 址 :https://sipub.sz.gov.cn/hspms/),在 2020  6  1  9时至 2020  6  30  18 时期间,参保人按提示进行不参保操作。

2)手机短信回复:在 2020  6  3 日至 2020  6 10 日期间收到“个人账户足额划扣参保”提示短信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如申请不参保的可以短信回复“N”,回复截止时间为 2020  6  20 日。注:已短信回复“N”的参保人如需重新申请参保,可在 2020  6  25  9 时至 2020  6  30  18 时登录个人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申请操作。

二、个人自费方式参保

1.适用人群不适用于前述参保办理方式的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

2.办理时段2020  6  1  0 时至 2020  6  30  24 时。

3.办理途径

参保人可关注“深圳医保”、“深圳人社”、“深圳社保”、“深圳”微信公众号,“深圳”APP 了解相关资讯,通过“城市一账通”微信公众号办理参保缴费,或携带身份证件、社保卡前往深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的平安服务窗口现场办理参保缴费。请有参保意向的员工按上述时间及方式参保。如不清楚个人账户余额是否大于等于 5585.4 元的,可参照附件《查询个人账户余额操作流程》进行查询。另:本次重疾补充保险仅适用于社保参保地在深圳的员工。

 

综合部

2020  5  7